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过紧日子要求,确保校内各单位主办、承办的会议能够规范有序举办,现就加强会议审批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1.拟邀请上级领导(副厅及以上)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
2.除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大型就业招聘会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能在户外摆放桁架,确需摆放的一事一申请。
二、审批程序
1.各院(系)、研究机构主办的逢十周年庆典提前3个月报党(校)办审核,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2.各院(系)、研究机构承办的学术会议,根据会议主题提前1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或规划与学科处等职能处室审核,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3.职能处室承办的上级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会议须经校领导审批同意。
三、注意事项
1.拟邀请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在提交职能处室审核的同时,还应向党(校)办报备;
2.在校内举办的200人以上,有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各单位内部会议除外),提前2天向保卫部、后勤集团报备;
3.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4.有国(境)外人士参加的涉外会议按照学校既有规定审批、备案(详见西北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点击此处查看)。
特别强调:未经审批私自在户外摆放桁架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西北大学会议审批报备网址
https://service.nwu.edu.cn/v2/matter/start?id=493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机关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