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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审批报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过紧日子要求,确保校内各单位主办、承办的会议能够规范有序举办,现就加强会议审批报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1.拟邀请上级领导(副厅及以上)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

2.除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大型就业招聘会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不能在户外摆放桁架,确需摆放的一事一申请。

二、审批程序

1.各院(系)、研究机构主办的逢十周年庆典提前3个月报党(校)办审核,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2.各院(系)、研究机构承办的学术会议,根据会议主题提前1周报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或规划与学科处等职能处室审核,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

3.职能处室承办的上级部门交办或委托的会议须经校领导审批同意。

三、注意事项

1.拟邀请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在提交职能处室审核的同时,还应向党(校)办报备;

2.在校内举办的200人以上,有上级领导和校领导参加的会议(各单位内部会议除外),提前2天向保卫部、后勤集团报备;

3.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按照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4.有国(境)外人士参加的涉外会议按照学校既有规定审批、备案(详见西北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点击此处查看

特别强调:未经审批私自在户外摆放桁架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西北大学会议审批报备网址

https://service.nwu.edu.cn/v2/matter/start?id=493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机关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