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公开工作的通知》(陕教秘办〔2017〕9号)和《西北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6日前提交本单位2017年度(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主要反应本学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宣教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本单位网站、报刊、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招生、财务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作法);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本单位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四、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请各单位将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xx@nwu.edu.cn,纸质版由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送至党(校)办信息督办科(长安校区教学5号楼517室,联系人:戴成国,电话:88308002)。
附件:西北大学信息公开目录.docx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