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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五一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坚守职责使命。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和易发多发岗位,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科学精准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少聚集、减少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节后安全健康返岗、返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奠定基础

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务实节俭文明过节,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4.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使用公车;

8.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9.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10.严禁各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四、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依纪依规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