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及时、充分反映学校工作情况,推进依法治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
1.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通过文件、会议、橱窗、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形式主动向党内、校内或社会公开学校有关决策、相关工作进展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等。
2.参照西北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s://xxgk.nwu.edu.cn/“10大项50小项”内容,按规定、按程序及时、准确将信息发布到信息公开网的相应栏目。
3.参照党务公开目录,按程序及时、准确公开党务相关信息。
二、按时报送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总结
(一)各单位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汇总为一个报告整体报送,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主要反映各单位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完善制度机制情况、开展宣教情况等。
2.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我校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文件、橱窗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公开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校园网、微信等网络公开的事项要逐项说明并附相关链接,招生、财务、招投标、人事、干部等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3.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各单位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4.各单位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总结按照上半学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2月28日)、一学年(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公开总结,分两次撰写报送。3月31日前,报送2022-2023上半学年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总结。9月16日前,报送2022-2023学年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总结。
请各单位通过OA系统公文管理“校内呈文模块”报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发至党(校)办宋卡迪账户下。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西北大学党务公开办法》《西北大学校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相关工作公开的原则、内容和范围、途径和方式等,积极主动稳妥做好公开工作。
2.请各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如含有涉密内容,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联系人:戴成国,宋卡迪;电话:88308002
附件1:西北大学党务公开目录.doc
附件2:西北大学校务信息公开目录.doc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