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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四风”树新风,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绿色过节,现就2023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组织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确保压力传导到底。各级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二、严明纪律红线,守牢廉洁底线

节日期间要积极响应学校关于“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教育活动值班值守、稳定安全等各项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做好相关工作。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 严禁违反有关规定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2.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3. 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4. 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

5. 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 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聚餐、请吃、吃请

三、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

学校将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走形式装样子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本人直接责任,又追究失职失责的相关干部领导责任,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举报电话:029-88308773

举报邮箱:12388@nwu.edu.cn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3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