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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西北大学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发布日期:2023-09-14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省教育厅链接:http://jyt.shaanxi.gov.cn/jynews/gdxx/202309/13/134847.html


近年来,西北大学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边检视边整改,将破“五唯”作为突破口,积极改革职务评审机制、转变资源配置理念、改革资源配置方法,全力推进教师评价改革向纵深推进。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该校按照“师德为先、学术导向,全校统筹、一院一策,创新机制、分型分类,强化考核、聘期管理”的原则,强化对教学实绩、成果评价、组织程序等重要环节的把控,确保职称评聘改革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贯穿始终,在资格审查、组织推荐、基层评审委员会等各环节中夯实院(系)党组织的政治责任,明确要求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院长组成双组长制推荐小组,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基层评审会议,实施政治监督。三是科学合理授权。在“一流”学科单位和重点建设学科单位推行评审分会限额单列评审,在其他单位推行基层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序,对于新增设的代表性成果评审渠道和社会服务型评审类型由学校统一评审,做到“松绑不降标”,确保评审质量。

——突出实绩导向,构建职称评审新范式。一是坚持分型分类评价。该校除传统的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新设置面向在决策咨询、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实绩教师的社会服务型。二是“一院一策”制定评审条件。在全校统筹基本条件和底线要求的基础上,各院(系)制定本单位的晋升条件,形成“一院一方案”。三是完善同行评议机制。利用第三方机构进行小同行评价,前置学术评价和学术水平的入口关。四是突出育人成效。对教学为主型的申报范围,由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扩大到在教学研究与实践方面做出突出实绩的教师。取消对教学工作量的统一要求,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工作量,并在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中将教学科研项目、教学获奖、指导学生获奖等方面的业绩列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必要条件。五是落实聘后管理。强化聘期管理机制,通过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与学校、院(系)签订首聘期工作协议,明确工作任务,进行公开公示,做出汇报承诺。

——开辟绿色通道,不拘一格评价人才。一是开辟“代表性成果评审”渠道。该校引导教师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对取得现有评价体系之外突出成果的副教授提供晋升教授的绿色通道,让不同类型的人才都有发展通道和成长空间。二是优化破格评审条件。打破“唯资历”倾向,允许业绩成果突出的教师突破资历条件或同时突破资历学历、成果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避免职称评定工作“一刀切”。三是畅通特别评审渠道。对学校建设和发展亟需引进的优秀人才和到校工作不满半年的青年教师,开辟高级职务特别评聘渠道。对获聘教师采用准聘—长聘制管理,制定差异化的聘期任务,围绕项目、成果、奖励等设置多种组合,给予教师充分的自主权,2021年4月以来,共计评审通过准聘教授22人,准聘副教授92人。